4R4P青少年成长烦恼系列
一瓶水引起的风波
分享学员:宁波 韩雨
2016年6月8日
(该文章未经方老师改编)
我的儿子叫屠洋,今年15周岁,正在上高一,下面我要讲述一件有关孩子的事,这件事给我的印象很深。
时间追溯到二年以前,那时候孩子在上初二,有一天我下班回家,看到孩子的额头肿了一块,我就问他:孩子说中午他吃完饭回到教室里,看到他的凳子上都是水,原来是他的同桌把一瓶水倒在他的凳子上,屠洋当时叫同桌把水擦掉,同桌不肯擦,屠洋一下子火了,和同桌吵了起来,后来两个人扭打在了一起,屠洋的头不小心撞到了课桌上,鼓起了一个包。
我听了孩子的讲述,心想不能再让他两坐到一起了,于是我给老师打了电话,老师说她会去调查的,第二天老师给我回了话,她说:“你儿子太小心眼了,同学跟他开个玩笑,他就打人家。我已经把他两座位换开了。”
我知道孩子在学校里受了委屈,我应该更加爱他。回到家里我对屠洋说:“妈妈看到你头被撞了,妈妈心里很心疼,以后遇到这种事情要冷静,不要打架,可以先找块布擦干,事后老师来了的时候你可以装作无意间提起把这件事反映给老师听。”
4R4P分析——
A.站在家长的角度,以老师为责任主体,家长为责任客体来评价,分析这件事:
1. 同学在自己孩子座位上倒水,是一种恶作剧;家长得知孩子被欺负的信息立即向老师反馈,希望得到老师的理解与援助,这是家长必须孩子去诉求的一种角色责任高阶R1(0)行为;
2. 老师接到家长投诉后,评价孩子心眼儿小,作为老师,理应从事情的源头去处理,再去对双方孩子同时予以理性引导,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绝不是随便给一个孩子扣上“心眼小”的负面帽子后,再换座位;不从源头解决实质问题,只能说是一种“懒教”行为,属于能力责任低阶R2(>0);
理性责任公式:R=R1(0) 2 R2(>0)=我本有求,你却敷衍(责任第二现象)
B. 站在老师的角度,以家长为责任主体,教师为责任客体来评价,分析这件事:
1. 同学在座位上倒水,是一种恶作剧,破坏了同学之间的团结,属于义务责任低阶R3(0);
2.家长接受到孩子被欺负的信息后,没有一味怪学校,而是给孩子一种理性的爱:头被撞了,妈妈很心疼;属于义务责任高阶R3(+1),规劝孩子以后遇事须冷静、不可诉诸武力,让孩子今后找块布先擦干后再无意间地反馈老师,这是一种不让矛盾激化的能力责任高阶行为R2(N);
理性责任公式:R=R3(0) 2 【R3(+1)+R2(N)】=你的委屈,我用爱与理性来包容(责任第二现象)
中国青少年(4R4P)责商学院友情提示——
孩子处于青春期,头脑不够冷静,容易冲动。作为家长与老师,应该学会用爱与理性来看待孩子成长中出现的问题,一味地各打一巴掌、或加以隔离的做法,无益于事情本身的解决,毕竟孩子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青少年教育中的实际运用分享——
某校男女生同桌,男生总是越过三八线、欺负女生,老师接到家长反馈后,没有立即调换位置,而是对双方进行了“3 1 3”【即先R3(+1)+中间R1(0)+R3(+1)】的理性疏导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座位没有调动,但是男生女生之间从此和谐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