胳膊往外拐的系列责任故事(一)
小李与小王是一家公司同事,两人平时很要好,在一起喜欢相互开开玩笑,偶尔也会互掐,但大家因为关系好,最后都不会计较彼此什么。
但有一次两人一同出差,拖着行李打车赶往宾馆,出租车在宾馆前的保安亭停下来,说到了。小李一看也就是三四十米左右,于是准备下车,小王不干,和司机说要开到门口,司机觉得麻烦,很不情愿,但还是开到酒店门口。
司机一边停车一边说:就这么一点路还要让我开进来,一会儿我还得费老劲掉头…
小李接话了:实在对不起师傅,我这兄弟平时就是作,他这人就这样,非常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小王顿时火了:你这师傅什么意思,打车就应该送到酒店门口,你怎么废话那么多,服务意识怎么这么差!
司机也火了:连你朋友都说你不是,我不和你争了,算我倒霉!
小李又接上话了:算了算了,这点小事,师傅不要见怪!
小王气的脸发白:小王,你有病呀!你在帮谁呀!你怎么胳膊往外拐呀!
下车后,小王心里非常不痛快,对小李十分不满:我算看透你这个人了,你当好人也要看情况呀!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合作简直无法理喻!
小李还停留在具体的事情上:不就是几步路嘛,干嘛非要人家师傅进来呀!人家司机也不容易,你是有点过分的,再说,我也是开玩笑说你作的。
小王气的咬牙切齿:有你这样说话的方式吗?开玩笑也要看情况,这种情况下你不但没有原则的做老好人,还纵容了出租车行业的服务理念。
从此,小王不再和小李称兄道弟,两个人的友好关系宣告破裂。
责任现象学分析:
责任公式一:R4(c)=R3(+1)
责任公式二:R3(0)+R3(+1)=0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遇到这种极品老好人,特点就是不懂责任主客体思维切换。这个故事中的小李本来在小王要求司机(司机作为责任主体开)到酒店门口就应该齐心合力和小王一样作为责任客体对司机进行角色责任R1(-1,0)的评价,而偏偏小李喜欢在陌生人中表现礼貌或素质(义务责任R3(+1)),错把小王作为责任主体进行了义务责任R3(0)或者原因责任R4(c)的低阶评价。
这个责任现象核心问题在于小李在陌生人面前,喜欢表现出自己的素养,实际是一种病态责任心理,更多的体现自己R4(c),也就是通过贬低他人抬高自己的一种无意识的感性责任心理。
生活中为什么容易发生这类“胳膊往外拐”的问题呢?
总结起来就是:
1,面对陌生人常不分是非,表现出的病态的谦恭,习惯下意识说“对不起、谢谢、不好意思”等词汇,缺乏理性责任思维,让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恶化,甚至帮到忙,伤害身边熟悉的人。
2,不懂责任主客体对象思维,核心一点就是不懂谁究竟是责任主体,在面对评价时,更不懂谁是责任第一客体,谁是责任第二客体关系,最终结果是陌生人不感激,熟人恨之入骨!
你是哪个不明事理的老好人吗?如果曾经是,不妨学学4R4P!